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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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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变造收条的鉴定】

发表时间:2016/10/14 14:40:59  来源:广东开元文书司法鉴定所  作者:  浏览量:1381

有人利用纸上已有的签名、印章印文或手印,在其上方或前方的空白部位打印或添写一定的文字内容,变造成收据、借条、承诺书等虚假文书,这种变造文书在经济民事案件中已经屡见不鲜。笔者曾经受理过这样一起鉴定:“某发展有限公司”出示一张收条,证明“某食品有限公司”收到其股本金330万元。“某食品有限公司”否认该事实,并称收条是假的。

经检验发现:一、收条的布局反常。它只是A4纸下端约6厘米宽的纸条;其上边为手工裁断缘,表明有不需要的文字内容被裁掉;收条右下方有“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落款并有该公司的公章印文。经查验,公章印文是真的。“330万元”不是个小数目,出据方如此不严谨,令人难以置信,而反常的布局也是造假者难以克服的矛盾。二、打印文件过程是按事先的设定自动实施的。但检验可见,收条的第一行和第二行之间的间距,明显小于第三行与第四行之间的行间距;还可以见到第二行的“益”字明显低于第二行字的行线,这是为了保持与第三行字的适当间距,从阳字起做的手动调整。这些异常现象表明,收条的第一、二行字与第三、四行字不是一次打印形成的。三、比较第一、二行字和第三行字的字符特征,可见前者墨色比较浓重,后者则较浅淡。选取具有可比性的第二行上的“有限公司”与第三行上的“有限公司”进行放大比较,可见二者的字符形体相似,但细节特征不同,证明它们不是同一台打印机打印。 

 


综合上述检验结果可以认为,交付鉴定的收条“今收到”是利用有“某食品有限公司”落款并盖有公章印文的一份文件,在落款与正文之间的空白部位,添打“今收到”及“益阳…股本金人民币330万元整。”两行字变造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