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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季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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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陆:用文检揭示案件真相

发表时间:2016/10/24 9:32:34  来源:警院文检  作者:  浏览量:1260

 

她,是我院文检专业1987届毕业生,早年做过警校教师,后转入检察系统长期从事文件检验工作,经验丰富,是全国检察系统的业务专家,也是众师眼中的高徒。她就是中国刑警学院文检专业的优秀毕业学子之一许陆。

许陆,女,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现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副处长,1983年进入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技术系文件检验专业学习。1987年毕业后在安徽省人民警察学校担任文检专业老师,1989年9月开始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从事文检鉴定和技术管理工作,多年来先后独立、主持和参加案件检验鉴定2100余起,其中大要案1700余起,解决疑难案件1157起,组织并参加会检110余次,出具鉴定书和检验报告2100余件。2012年许陆被评为天津市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参与制定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2013年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1.凭借专业技能助力“反腐肃贪”

 

与公诉人唇枪舌战的本领不同,与反贪战士斗智斗勇的本领有别,文检技术干部具备的核心本领,是对证据进行筛选、甄别、固定,依法作出正确鉴定意见,从而理性地预测案件走势……

文检技术作为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长期以来在天津检察机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80年代初,每年适用于文检技术的案件大约有20多件,而近些年,每年都保持在100多件,通过文检技术办案的数量和效果在这些年有了非常大的提升,同时,文检技术服务的办案单位也从以前的反贪、侦监、公诉到目前的所有检察机关办案部门。

 

 (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为许陆颁发“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证书)

在工作中,许陆利用专业技术为办案工作提供可靠的鉴定结论,协助办案单位进行案情分析,确定案件性质、划定侦查方向。特别是充分运用笔迹检验能够直接认定作案人的特点,大力开展技术破案工作。工作忙起来,她坐在办公桌前能一天不动,一头扎进案件里。记得1994年在一起涉及金额超亿元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鉴定中,送检材料共计8050张,许陆带领大家加班加点,最终认定所有检材为11名嫌疑人书写,还在原案情基础上又追加7名被告人,为办案部门提供了重要线索。同事们眼中的许陆,更是一个善挑重担、刻苦勤奋的人。

2003年,某院反贪局送检的某公司出纳员李某涉嫌多次冒名他人报销虚假医药费贪污公款案,办案部门没有更多的铁证可以固定该案,将突破该案的希望寄托在了笔迹鉴定上。

时间紧、任务重,送检检材上百份,各种票据字迹较少且反映出多人笔迹并多有伪装,鉴定难度很大。有必要彻查,来个兜底翻。收到送检材料后,时任副科长的许陆带领技术干部开始了埋头苦干。

(图:许陆事迹获媒体报道)


虽然很多嫌疑人、当事人将笔迹进行了伪装,但是其中的书写习惯很难更改,打个形象的比喻,就和市面上流行的找不同游戏一样,高度相像的两个签名,也许是笔画偏左一毫米,弯勾稍微大一点,甚至书写力度不一样,但这些往往就是揭露真相的关键。

在这起案件中,许陆与同事历时半个多月,将工作的重点放在每笔医药费报销单中领款人签名的笔迹鉴定上,针对每个字每个笔画的细小动作特点进行仔细检验,结合整体书写风格和书写习惯的其他特点,最终认定其中12份检材涉及7个人的签名是李某所写,办案部门以此为突破口很快打破了僵局。



2.提升专业水平“辨伪求真”

 


90年代,随着信息载体的变化和多样性,且文件形成的方法具有其特定性,导致有的虚假文件本身形象逼真,伪造痕迹不易察觉,给文检工作带来了新的难点。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变化,天津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先后组织大家参加了笔痕检验培训、圆珠笔书写时间鉴别培训、微量物证培训等学习和深造。通过引进或借鉴国内外司法鉴定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仪器,这些年我们也成功地攻克了一道道技术难题,解决了一些疑难案件的文检鉴定需求。

 

检察机关自90年代开始加强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对鉴定的需求明显增大,在这期间,我们通过文检工作为民行检察提供了助力。

这是在1993年引起有关方面关注的案件,某供货商拿着签过字的收货单据前往有业务往来的某鞋厂讨要欠款,但对方核对后,却发现根本没有买过这批货物,双方在此事上发生分歧,最终闹上法庭。期间,办案单位的技术人员对收货单据上的签名进行比对,初步确认是鞋厂采购员本人字迹,但采购员坚称不知情,当事单位甚至还提请检察院民行部门予以抗诉。

带有签名的可疑单据送到许陆所在的科室,文检工作就此展开。

可疑单据是第二联,字迹都是复写的,签名究竟是伪造的还是采购员所签?为了找出真相,许陆和同事们用显微镜、放大镜,逐字逐笔画的进行筛查,一干就是数个小时。就这样,他们最终在众多的样本中找到了和争议单据签名一模一样的另一张单据。鉴定结果出来了,争议签名是有人在采购员签字时,在正常单据下面放置复写纸套写得来的,这个鉴定最终使发案单位挽回了损失,也得到了办案单位的高度赞扬,天津日报还以《笔迹鉴定解疑云》为题专门进行了报道。

(图:与恩师贾玉文教授合影)

判明文件形成时间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遇到但又非常棘手的问题。嫌疑人通过伪造笔录、篡改文件、制造虚假合同、证件,以期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给办案单位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

2001322日,在某院民行处送来魏某申诉一案中,当事人要求检察院鉴定落款日期为118日的借条落款签名字迹书写在先,正文字迹书写在后。检察院的鉴定,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债务判决的执行。

在外行人看来,正文字迹用蓝色圆珠笔书写,签名也是蓝色圆珠笔字迹,并盖有个人名章印文及指纹各一枚,并无不妥。但在许陆和同事们看来,一切结论要用事实说话。通过熟练操作仪器进行检测,她很快发现了诸多不一样

经圆珠笔油墨溶解量检测,正文为15.2%,签名为9.7%,两者相差为56.7%……”“正文和签名不是同一时间书写,书写时间间隔半年以上,且签名字迹是先书写的,而正文字迹是后书写的。有了技术人员的一番专业鉴定,为申诉人洗清冤屈提供了非常有力的证据。

对于文件制成时间这个业内难题,上世纪80年代,许陆在中国刑警学院文检专业学习时就开始感兴趣,并在毛焕庭老师的指导下撰写了毕业论文《确定蓝黑字迹绝对书写时间——运用回归分析法到处近似公式》,该论文被评为当年的优秀毕业论文。这为她今后开展相关研究和鉴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图:办案中的许陆)

多年来,天津市检察院技术处注重挖掘送检材料所能反映的最大信息量,经过研究和探索,目前能够熟练利用印刷品检验、朱墨顺序检验、墨迹化学成份检验、荧光检验等方法,为判明文件真伪等提供有力证据。

作为天津市检察院文检技术工作的带头人,许陆也开始受邀参加一些省市委托的会检鉴定。2011年,某省人民检察院委托高检院受理了一起印章印文会检鉴定。该案曾经有过4次鉴定,意见分歧较大,导致当地检察机关对案件是否构成诈骗无法定性,为此,高检院组成会检组,许陆有幸代表检察机关参加此次会检。

印章使用时会有一些阶段性特征呈现,这直接导致盖印出的印文出现一些疵点,仔细比对不同时期的印章样本,就能发现问题……”在对涉案金额达上亿元的《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的印章印文真伪进行鉴定时,许陆和会检组成员根据印章印文细微特征的变化,判定印文的盖印时间在协议书的标称时间之前,认定股权转让协议书存在不真实的情况,最终为业务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3.打造天津“文检团队”由弱到强

 


在许陆的办公桌上,她给自己订出详细学习计划,各类专业书籍摆的满满当当,在她的学习笔记本扉页上都有天道酬勤精益求精这样的字句。

全市检察系统文检专业干部队伍早些年并不强,这主要是工作环境相对枯燥,默默奉献在幕后,难有鲜花和掌声,人员流动性大造成的……”1994年开始,许陆先后担任天津市检察院技术处文检科副科长、科长和技术处副处长职务,作为一名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者,许陆先后举办多次文检专业干部培训班,组织文检干部系统学习专业知识。 

(图:指导年轻同志办案)

顶着寒风、冒着酷暑,许陆经常会与区县院干部进行专业沟通和交流,合理安排部分区县院文检技术干部的补充培养,连续多年共选派20多名区县院干部去中国刑警学院文检证书班培训学习,还先后选派部分同志到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刑警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培训班、公安部二所技术提高班等学习深造。

如今,经过多年的培养,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市检察系统文检专业干部队伍由弱到强,不断得到发展壮大,目前已达到26人,取得高检院颁发的鉴定权的25人,在四个直辖市中团队力量较强。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信息中心狠抓鉴定质量,许陆先后组织全市检察系统的文检技术干部分批参加了司法部、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笔迹鉴定能力验证印章印文鉴定能力验证打印文件鉴定能力验证等,他们对盲测案例全面细致分析,出具的鉴定结论均获得上述单位的肯定,达到满意的最高标准,其中2009年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印章印文鉴定能力验证成绩获得全国第一的好成绩,受到高检院的好评。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谈及今后的工作,许陆引用了这句名诗,她说,虽然现在走上领导岗位分管多个业务科室,但文检工作在她心中仍是不能割舍的,她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继续壮大检察机关的文检技术力量,从而为办案部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办案人做出各项决定提供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