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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正式启动司法鉴定地方立法

发表时间:2018/4/11 15:20:36  来源:  作者:  浏览量:1191

4月9日下午,《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暨立法调研启动会在上海市司法局召开,全面启动司法鉴定的地方立法。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法制委主任委员陈立斌,市人大常委、内司委主任委员应雪云,市人大常委、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顾伟强,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吴薇等参加会议。中国文件检验鉴定技术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旭应邀参加了该会议。


 据悉,截止2017年底,上海全市经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139家,执业司法鉴定人1802人,业务范围涵盖法医临床、痕迹鉴定、声像资料鉴定、司法会计、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15个类别。全市司法鉴定业务总量逐年上升,从2013年的73050件上升到2017年的106666件,年均增长10%左右。

近年来,上海市司法局推动司法鉴定改革和发展,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建立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推进分级管理试点,加强准入管理、执业管理和质量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行业立法滞后导致在实践中遇到很多问题,诸如司法鉴定准入门槛低、管理措施和退出机制不健全、鉴定程序不完善、执业活动不规范等,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完善。

上海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陆卫东表示,司法鉴定地方立法已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项目,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意见征集、资料收集等方式抓紧开展立法调研,全面梳理本市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工作现状及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并争取于6月份形成条例草案。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公民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永红指出,上海司法鉴定行业立法要“开大门听意见”。司法鉴定作为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广泛听取司法鉴定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提升立法质量,为司法鉴定工作提供支撑。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旭认为,司法鉴定相对律师行业来说,执业人员和案件数量都不算多,但在诉讼中地位极其特殊,对保障案件公平公正极其重要,因此通过立法规范司法鉴定很有必要。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都相继完成立法工作,上海可以取长补短,争取在本市立法中将行业发展、管理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有效解决。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指出,目前,司法鉴定覆盖范围很大,2017年有超过10万起案件经过司法鉴定,其中90%都是由司法部门委托。因此,必须对司法鉴定加以有效管理,才能够更好地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他认为,司法鉴定立法要坚持问题导向,上海要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立法经验,结合上海的地方实际,努力提升立法质量。

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内司委、常委会法工委、市高院、市检察院、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等部门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部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代表等5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