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上海市司法局推行司法鉴定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切实强化执业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部署要求,上海市司法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举措,加快推行司法鉴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切实改进和加强司法鉴定执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建立制度,夯实基础,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单”就是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就是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就是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情况检查列入随机检查事项清单,将经市司法局依法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列入检查对象名录库,司法鉴定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司法鉴定业务主管部门人员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制定《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司法鉴定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在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措施、抽查程序、抽查结果处理等方面,形成具体标准和规程。
二是结合实际,周密布置,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根据《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对司法鉴定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结合本市司法鉴定机构规范化管理要求及年度考评项目,制定了《关于对本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并细化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方式、工作步骤、检查结果等,确定抽查事项为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以下简称“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落实执业“八公示”情况,随机抽取10%的全市“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作为被检查机构,采用书面检查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开展检查。
三是加强组织,规范实施,依法开展检查工作。设2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随机抽选的2名执法人员组成,制作《司法鉴定执业公示检查记录表》,统一检查标准、检查内容和要求。向被检查对象下发书面通知,告知检查的内容、期限以及须报送的相关书面材料,对被随机抽取检查的司法鉴定机构报送的本机构“八公示”落实情况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11月22日至23日,市司法局对6家被检查机构执业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公示问题,当场予以指出,要求限期纠正,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下一步,将对本次抽查情况进行评估和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