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信息
“双11”预付引争议 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
发表时间:2016/11/7 14:11:56 来源:新浪网 作者: 浏览量:988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采用多种方式吸引消费者。湖北省工商局通过梳理以往投诉举报重点问题后发布消费提醒,“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这样的规定实际是霸王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留足证据来投诉。
据了解,“双11”网购期间,电商平台许多商家都会提前设置预付订金制度,要求消费者预付订金方可低价预购指定促销商品,而若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订金不予退还。
湖北省工商局提示,以格式条款规定预付款(订金)不退属霸王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坚决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