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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全文)

发表时间:2018/12/5 11:16:28  来源:中国普法  作者:  浏览量:673

深入弘扬宪法精神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2018年12月2日)

司法部部长 全国普法办主任 傅政华

同志们:

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迎来了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天,中央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在呼和浩特举行“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决策部署,推动宣传活动形成热潮,营造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深入弘扬宪法精神,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旗帜鲜明开展宪法宣传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与时俱进修改宪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举办宪法宣传周,全面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和实施监督。

今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适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对宪法作出了修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充分的人民性。习近平主席面对全体人民代表和全国人民,庄严进行宪法宣誓,深刻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维护宪法权威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

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作出深刻阐述,强调抓好宪法宣传贯彻工作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开展宪法宣传作出了重要指示,为我们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指明了根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把“国家宪法日”扩展为“宪法宣传周”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我们旗帜鲜明开展新时代宪法宣传的迫切要求,是深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民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重要途径。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意义重大、责任重大。

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使命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实抓好,集中精力搞好“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让弘扬宪法精神的旗帜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

二、提升宪法宣传政治站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中宣部、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部署安排,全面提升政治站位,紧紧围绕宪法宣传的政治性,精心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第一,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持续深入宣传宪法的精神、原则和核心要义。

第二,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宪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大意义,把宪法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筑牢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三,要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最本质的特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准确把握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把宪法学习宣传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不断深化和强化全社会对宪法的政治认同、法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和事实认同,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凝聚起全体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磅礴力量。

三、创新宪法宣传

各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普法依法治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把组织好“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当前普法教育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宣传活动,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第一,坚持运用受人民欢迎的宣传方式。要通过灵活多样的活动,用鲜活生动、最接地气的语言和事例,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准宪法内容、讲透宪法精神、讲活宪法要义。全力推动“国家宪法日”成为全体公民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要节日,把“宪法宣传周”打造成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品牌。

第二,坚持适应新闻宣传规律多措并举。要坚持线上和线下宣传相结合,严格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宣传工作制度,推动媒体履行公益普法责任。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在宪法宣传中的优势,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创新探索分众化、智能化、可分享、可互动、可体验的宪法宣传模式,扩大宣传渗透力和影响力。

第三,坚持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开展宪法宣传。去年以来,内蒙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回信的重要指示精神,创造性地把法治宣传与乌兰牧骑结合起来,以草原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艺术化的手法,把抽象的法律变成了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受到了牧民的欢迎和喜爱,让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走进广大农牧民心坎里,也为我们创新普法宣传提供了借鉴。

我们今天在这里举办首个“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就是希望全国各地要学习借鉴内蒙古做法,传承法治乌兰牧骑的创新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创建自己的法治宣传品牌,精心组织“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弘扬宪法精神,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携手共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新篇章。

明天12月3日,司法部将在部机关举办首个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大中专师生、媒体记者走进司法部,零距离感受司法部依据宪法法律,履行法定职责、践行为民宗旨的实际状态。同时,组织全系统同步举行开放日,组织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宪法宣传周”活动成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

同志们,全国首个“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在正式拉开帷幕,今后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期间都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为牵引,认真把握新时代宪法宣传的新特点新规律,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为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思想基础,为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